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陕西西安: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 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销售刑事经审理查明!

陕西西安: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 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销售刑事经审理查明

时间:2025-05-09 10:48:50 来源:墨韵云舍 作者:热点 阅读:558次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王雨昕 记者徐文智)1月29日上午M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等4人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陕西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刘某等4人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进行开庭审理。西安销售刑事

经审理查明,假冒2020年1月,伪劣被告人何某华、口罩廖某通过微信群从代某某(已判决)处购得大量假冒伪劣“3M”口罩,人被伺机对外兜售。追究责任其中M被告人廖某购得口罩3万余只,陕西全部销售给冯某(另案处理),西安销售刑事销售金额24.54万元,假冒非法获利2.54万元。伪劣被告人刘某从冯某处购得口罩2.3万只,口罩再次加价出售,人被销售金额27.6万元,非法获利3.35万元。被告人何某华购得口罩2万只,全部销往宝鸡市,销售金额12.3万元,非法获利2.3万元。被告人胡某系代某某亲属,协助代某某卸货、收款,并联系买家将2.6万只口罩销往宝鸡市、商洛市等地,销售金额达23.8万元。经鉴定,涉案口罩系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NaCl颗粒物过滤效率不符合国家标准。2020年7月,4名被告人经公安机关传唤后陆续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紧急关头,口罩是必需的防护物资。被告人刘某等4人利用公众急需购买口罩的迫切心理,为谋取非法利益,昧着良心发国难财,妄想利用疫情“一夜暴富”,明知涉案口罩系不合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对外销售,被告的不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抗疫形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4人的行为均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条、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各人不同的销售金额,依法应依照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廖某、胡某追究刑事责任,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刘某、何某华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合议庭经评议后,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廖某、胡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刘某、何某华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万元;依法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47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 2025年全市水利工作会议召开
  • 北京海淀:加强网络餐饮监管
  • 67家果园给“荔”!哪里可买广州荔枝就看这张图
  • 全国首单商标海外布局费用损失保险落地广州
  • 市领导带队调研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
  • 碱性热制磷肥中有效磷(P2O5)含量的测定(二)
  • 江苏发布互联网平台销售人脸面具等相关产品提醒告诫函
  • 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
推荐内容
  • 增加体育课是给素质教育加分
  • 一口甜蜜,满载山海情
  • 浙江绍兴助力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循环发展
  • 福建泉州举办“反‘黑秤’、防作弊”技术培训会
  • 劝你吃“桃子”的理由,这两个就够了……
  • 北京东城:守护学生“放心餐”